說明:
一、為協助大學部學生解決課業問題,除藉由學生學習發展組提供之實體個別課業輔導外,亦希冀透過教師自行辦理之團體課業輔導課程,加強學生學科能力。
二、執行步驟:
(一)開課申請:
1、請教師以班上大學部學生(含境外生)需要加強的科目為考量提出申請,該科必須為本學期授課之科目,科目數不限。
2、由授課教師提出申請,每位教師申請上限為8節課。
3、授課者由本校專兼任教師及在學研究生擔任,每位授課者授課節數至多為8節課。
4、每次預計參加學生人數需達4(含)人以上,請務實預期,若實際參加人數落差過大,將納入下次申請之考量。
5、課業輔導時間禁止安排在該科原上課時間(含實習課),亦禁止安排校外教學、參訪等。
6、課業輔導教室需在本校校內空間,請以保護師生雙方的角度自行安排。
7、紙本申請表(附件1)請於109年3月23日(星期一)下午5時前,送至學生學習發展組辦公室(覺生綜合大樓I405),不須回傳電子檔。
(二)開課審核及公告:學生學習發展組依下列原則進行審核:
1、是否為系必修課。
2、預計參加學生人數。
3、以往申請及實際核銷情況。
4、每系申請上限24節課。
審核結果於109年3月26日(星期四)下午5時前個別通知申請教師、授課者及所屬學系,並公告於學生學習發展組網頁(網址:http://spirit.tku.edu.tw/tku/main.jsp?sectionId=10)。
(三)課輔執行:
1、期間:109年3月30日(星期一)起至109年5月1日(星期五)止,星期日及放假日除外。
2、規範:請申請通過教師務必掌握學生每次出席情況,勿與預計參加人數落差過大。
(四)請款核銷:請授課者依下列說明繳交資料:
1、紙本:領款收據檔案、課業輔導簽名單檔案及課業輔導回饋單連結將另行寄送,請將完成的收據及簽名單紙本送至學生學習發展組辦公室。
2、檔案:請將成果報告Word檔案(附件2)寄至tkusls@gms.tku.edu.tw,含200字(含)以上課業輔導內容說明及上課照片,另請繳交1張上課照片原始檔案。
3、以上資料均請於課業輔導結束後五個工作日內繳交。
三、經費補助:依實際上課節數補助鐘點費,本校專兼任教師為800元/節、研究生為400元/節,其餘經費不予補助。
四、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,請實際授課者配合防疫:
(一)如有發燒、上呼吸道感染者
1、14天內屬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追蹤管制對象,請勿出席。
2、如非屬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之追蹤管制對象,請戴好口罩,就醫且自我管理。
(二)請轉知上課學生防疫事項。
五、本學期期中考後將另發函公告期中考後團體課業輔導經費申請事宜,教師可視學生學習狀況提前規劃。
六、業務聯絡人:學生學習發展組李健蘭組員(分機3531)。
學生事務長 林 俊 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