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要點【附件1】補助學生參加之海外活動種類如下:
(一)參與姊妹校短期研習或營隊活動。
(二)赴海外專業實習或至姊妹校研修、研習。
(三)參與國際志工。
二、學生如有參加境外學習活動,並符合旨揭作業要點擬申請經費補助者請填寫申請表【附件2】於113年4月11日(星期四)前送系所初審。
三、本案於申請截止日(113年4月11日)後,將不再受理;或本項補助經費用罄時亦同。
四、申請案預定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提送商管學院國際化策進委員會會議審核,本院再依前述結果進行相關學系之預算授權。
五、獲得補助學生請於113年7月4日(星期四)前依【附件4】繳交資料至所屬系所,俾便系所辦理核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