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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說明:

    一、旨揭助學金申請程序係由申請人填具申請書,連同應繳文件,於113321日前送繳財金系後轉送各院初審排序23名,並請各院協 助於113328日前送至生活輔導組B421彙辦,逾期不予受理若無學生申請亦請回復告知。

    二、申請辦法、申請書及申請名冊詳如附件13

    三、業務承辦人:生活輔導組何昭儀約聘行政人員,分機3776

    四、本活動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4:優質教育連結。

     

    學生事務長    武   士   戎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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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更新日期 : 2024/08/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