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旨揭助學金申請程序係由申請人填具申請書,連同應繳文件,於113年3月21日前送繳財金系後轉送各院初審排序2至3名,並請各院協 助於113年3月28日前送至生活輔導組B421彙辦,逾期不予受理,若無學生申請亦請回復告知。
二、申請辦法、申請書及申請名冊詳如附件1至3。
三、業務承辦人:生活輔導組何昭儀約聘行政人員,分機3776。
四、本活動與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4:優質教育連結。
學生事務長 武 士 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