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對象:全台高中、高職、專科、學院、大學等限於機械科系之學生。
二、申請資格:
(一)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在學學生(含碩士班)。
(二)112學年度學業成績78分以上、德育成績80分以上或甲等、體育成績75分以上(殘障者體育成績不在此限),且未受過處分者。
(三)未領其他獎學金。
三、本校推薦名額:2名。
四、申請資料繳交:
(一)申請書
(二)清楚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
(三)112學年度(上下學期)成績單
(四)113學年度在學證明
(五)未領其他獎學金之證明單
五、本校送件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113年9月2日止送至系辦。
六、相關辦法登亦載於本校學生事務資訊系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