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申請日期:自即日起至3月22日16:30止。
二、申請條件及檢附資料:
1. 報名費補助:全程參與112學年度記帳士研習營且報名參加考試者(以研習營助教點名資料為依據),檢附繳費單正本及成績通知單正本申請。
2. 合格獎勵金:112年記帳士考試及格者,檢附成績通知單正本申請。
三、繳交至系辦劉書汎助理處。